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
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日期:2026-01-26

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
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1月26日

各会员单位:
   2025年,河南省广大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在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立足中原,布局全国,以战略思维和全国视野把握时代变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数智化转型浪潮,构建卓越运营体系,筑牢工程质量安全防线,展现了不畏挑战、守正创新的奋斗精神,矢志推进党建兴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人才强基,在党团组织建设、公益慈善事业、诚信履职尽责、维护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参与社会事务等领域彰显使命担当,为建设“活力、实力、魅力、创新力”的河南监理行业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树立了“河南监理”良好形象,为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经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协会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四届九次会长办公会和四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在行业内开展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工作。本次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立足构建“价值为本,服务至上”的诚信自律理念,全面检视会员单位在党团组织建设、公益慈善事业、诚信履职尽责、维护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衡量会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力与品牌影响力,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向“质量与价值导向”跃升,实现 “服务好、价值高、品牌响” 的行业自律发展目标,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辨识度的河南监理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现将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类别

   1.工程监理企业(行业自律诚信评估+考核)
   2.总监理工程师(考核)
   3.专业监理工程师(考核)
   4.监理员(考核)
   二、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条件
   1.工程监理企业
   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
   在会员单位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
   在会员单位担任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
   在会员单位从事现场监理工作的监理员。
   三、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依据
   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四、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1.工程监理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参加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活动,按照活动类别和条件,向河南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递交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申请材料。
   2.工程监理单位仅报行业自律诚信评估资料,协会对获得A等级以上(含A) 的会员单位出具优等级考核结论,对B等级的会员单位出具不合格考核结论。  
   3.对从业人员进行随机考核,按企业规模抽取一定考核比例。并遵照以下比例原则:
   (1)2025年获得国优奖的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考核,不占用抽取比例;
   (2)在2025年全国工程监理知识竞赛中获奖的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直接考核,不占用抽取比例;
   (3)按照“雁阵计划”分层发展的思路,大中小规模会员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抽取比例为:
   注册监理工程师数N≤20人,考核比例为30%;
   注册监理工程师数20<N≤60人,考核比例为25%;
   注册监理工程师数N>60人,比例为20%。
   小数部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整,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以申报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为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抽取比例每项不超过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总数的10%。
   4.外省进豫承揽业务的会员监理单位,按项目规模抽取一定考核比例,人员基础名额为1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监理员;2025年度在豫每承揽5项50万监理费以上公开招标的项目,抽取1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项最高考核数量不超过5名。
   5.申请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的工程监理单位客观真实地进行自我评估,填写相应表格,提供各种书面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对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通过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布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结果。
   7.评估和考核工作以“自愿参与、遵循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只对自愿参加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的会员单位出具行业自律诚信评估和考核结果。
   8.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会员单位,协会将按照章程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限。如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评估和考核要求,建议其提交退会申请。
   9.评估和考核结果仅表明协会对企业取得的业绩、诚信自律、奉献社会和服务行业的认可和鼓励,不做其他用途。
   10.河南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负责本活动有关事项的解释和补充规定。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日期截止至2026年2月2日下午17:00时前。
   2.纸质版材料和电子汇总表同时报送。
   3.可将材料报送或快递至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 75 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6楼1613室,联系人:秦茜珺,联系电话:0371-63935692,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hnjlxhhyfwb@163.com(会员服务部邮箱),如现场递交书面材料可以直接拷贝。

   附件下载